院教函〔2019〕8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和有关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建设,完善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教学周第11-15周(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工作的全面检查,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步骤。通过检查,掌握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教学条件保障、教风、学风等情况,了解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基本状况,及时发现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内容进行(详见附件1):
(一)教学基本情况;
(二)实践教学情况;
(三)上学期期末考核材料入库情况;
(四)转设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见转设分解表中各教学单位任务)。
三、检查形式
1.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充分发挥教学单位的管理职能,学校将于第14周期间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抽查工作;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转设材料核查专项工作将于第12周组织完成,届时各教学单位根据转设材料检查情况进行整改完善。
2.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坚持听课制度的若干规定》-院字〔2015〕032规定,开展院领导、职能部门领导、各教学单位领导、各类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听课活动。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课安排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各教学单位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听课安排由各教学单位负责(院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听课安排见附件2)。
3.各教学单位应组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各班级各门课程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并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座谈会记录表见附件3)。
四、检查进程和具体要求
周次 | 内 容 |
第11周 | 1、学校统一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
第12-13周 | 1、各教学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检查方案于 2、布置落实近期教学工作。 |
第14周 | 1、教务处开展各项核查工作。 2、各教学单位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讨论提出有效整改措施,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总体情况,撰写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并形成后半学期教学工作指导意见。(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应于 3、各系组织安排学生进行网上“学评教”。 |
第15周 | 1、各系完成学评教工作。 2、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总结报告形成本次教学检查材料汇编。 |
五、后期教学工作安排
1.课程结束和期末考试工作
教务处已完成近期结束考试课程的考试日程安排工作。原则上第13周(含)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4周进行课程期末考试;第14周(含)后结课的课程,原则上安排在第19-20周进行课程期末考试。
2.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1)各系于6月7日(第15周周五)前将下学期各年级、专业教学计划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如需修改计划,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2)各系(部)于6月14日(第16周周五)前确定本教学单位授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及需外请教师的课程。
(3)6月20日(第17周周四)前,各开课单位落实下学期所有课程任务,并打印两份教师授课任务书总表,经系(部)主任签字后,一份留系、一份报教务处。同时,各教学单位针对下学期所开课程报教材征订表(纸质和电子版均要报,纸质版需签字、盖章)。
3.
4.
六、其他
1.各系结合实际开展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内容体系及记录表.doc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校级听课安排表.doc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师生座谈会情况记录表.doc
教务处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