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五、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考试子科类科目 | 备注 |
1 | 环境设计 | 130503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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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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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
5、考虑教学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录取报考我院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七、颁发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传真:0551-88561222
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
十、附则: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