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20-04-03    访问次数: 329


一、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麓科教园

五、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考试子科类科目

备注

1

环境设计

130503

美术


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美术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有特殊规定的省(市、自治区)按在该省公布的原则安排专业)。

5、考虑教学组织实施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录取报考我院外语为“英语”语种的考生。

、颁发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88569188、传真:0551-88561222

学院网址:http://www.ajduc.edu.cn/

附则: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2043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