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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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3-03 访问次数: 598 |
一、学校全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国标:13615)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巢湖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注:①退役士兵报考招生专业范围不限; ②招生计划含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时单独录取,详见录取规则; ③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占比不超过50%。 六、报名 (一)招生对象 安徽省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安徽省高校毕业的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报名时间 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时段为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 (三)报名办法 1.考生在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安徽招生考试”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的同时自行采像,并填报志愿,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我院的一个招生专业。所有信息填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考生填报的信息实行承诺制,考生本人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具体报名流程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关注微信公众号。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报名系统即时生成考生号。考生报名完毕后,可再次登录微信小程序查询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状态。 2.考生在小程序系统报名后,由所在毕业院校于4月30日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于5月14——22日登录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填报专业志愿,一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因考生注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报上名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学院将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报考信息和资格审核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 3.我省高校毕业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非应届毕业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须联系原毕业高职(专科)院校,由原毕业院校审核其报名资格,填写《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学籍表》报省考试院后,方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并填报相关信息。 退役士兵须在报名系统中勾选“退役士兵”项,并于5月14——18日将相关证件(身份证、退役证、荣誉证书,历届退役士兵须提供毕业证)原件逐一扫描成一份连续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考生号+姓名+报考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命名(如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请直接以“考生号+姓名+免试入读证明材料”命名),发送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电子邮箱zsb@ajduc.edu.cn,由我院进行资格复审,审核不通过的立即通知考生本人并同时报省考试院。审核通过的考生录取政策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文件执行。 4.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交费,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人,请考生于2020年5月26——29日登录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逾期不缴费一律视为自行放弃报名资格。 (四)重新填报志愿 招生院校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5月26日——28日再次登录小程序重新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有一次重新填报志愿机会。经我院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更改志愿。 七、考试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公共课考试科目按照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统一的原则实行联考;专业课考试科目实行自主命题、集中考试、集体阅卷、成绩统一公示的模式进行。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四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各科目的考试纲要另行发布(发布在学院教务处网址:http://www.ajduc.edu.cn/jwc/)。
(二)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具体时间以我院官网公布为准,公布时间与考试时间的间隔不少于两周。 (三)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地点 考生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专升本考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准考证》。 考点统一设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黄麓校区(巢湖市黄麓科教园书香路)。 (四)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公布成绩,考生可登陆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查询成绩。自公布成绩起三日内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提出书面查分申请传真至招生办(0551-88561222),由我院汇总核查。查分范围限于漏改、统分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及答案的讨论。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未尽事宜,我院会及时在网上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招生办网站。 (五)违规违纪处理 严格按照教育厅和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录取和调剂 (一)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执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某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出现最后一名多位考生并列平行分时,依次按照各考生的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考试成绩次序,从高分到低分的规定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三)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四)我院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所有拟被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上公示一周后,再正式上报考试院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五)计划调整 对于因某一专业生源不足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将该专业剩余计划调整到合格考生人数足额的相关专业。 (六)关于校际调剂 经调整后仍未完成的计划,我院接受当年报考生源的校际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要求报考专业相同或专业大类相近,且报考其他院校未被录取。如申请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我院不再组织面试或测试,将依次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规定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最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择优录取。 (七)关于免试生政策 符合我院报名条件且在专科学习阶段(不含五年制高职前三年中专学习阶段)获得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且获奖项目与报考专业相一致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报考相应专业并缴费后,请于5月22日前将相关证件(身份证、获奖荣誉证书)原件逐一扫描成一份连续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考生号+姓名+面试录取证明材料”命名,发送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电子邮箱zsb@ajduc.edu.cn进行审查。并在接到通知后,请按时参加我院组织专家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形式及办法另行公布),面试通过,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录取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计划数的50%。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 安徽省高职(专科)学生(含非安徽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含退役士兵),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我院任一专业。请符合免试入读的考生,在报名系统选定相应专业并缴费后,请于5月22日前将相关证件(身份证、退役证、三等功荣誉证书,历届退役士兵须提供毕业证)原件逐一扫描成一份连续的PDF格式电子文件,以“考生号+姓名+免试入读证明材料”命名,发送到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电子邮箱zsb@ajduc.edu.cn进行审查。 学院拟于6月上中旬公示免试生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除符合免试入学和面试录取的条件外,其他考生必须正常参加我院选拔考试并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条件方可录取,凡弃考、缺考或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者,不予录取。 九、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普通专升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由本科院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学费按照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学院实行国家奖助学金制度,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制度,具体依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执行国家本科毕业生的有关就业政策。 十、其他须知 (一)为保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项工作在学院本科招生考试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组下设纪检监察组,负责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录取考生名单将依据录取规则集体研究确定并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坚持诚信的原则,报名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报名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报到时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高〔2014〕6号文件精神,学院及教职工不举办、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不为社会中介或培训机构开办辅导活动提供场所。社会上所有形式的专升本辅导班均与我院无关。 (五)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招生办网站(http://www.ajduc.edu.cn/zsb/)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我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学院举报电话:0551-88569188;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一)报考咨询电话:0551-88569188,88561222,88560222 (二)考务咨询电话:0551-88569020 (三)招生办邮箱:zsb@ajduc.edu.cn (四)学院官网:http://www.ajduc.edu.cn/ 招生网址:http://www.ajduc.edu.cn/zsb/ (五)招生咨询QQ群855751951、微信群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