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我院尤晓旭同志于2019年9月取得会计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志享受讲师职称待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88560220
邮箱:540278104@qq.com
联系人:金凤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
院属各部门:
我院尤晓旭同志于2019年9月取得会计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经学院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志享受讲师职称待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院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8856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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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