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度检查验收结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要求,我院共有48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接受本次年度检查验收,评论结论“A”(优秀)1项,“B”(良好)25项,“C”(合格)13项,“D”(同意延期)2项,“F”(撤项)7项(见附件1)。
对项目验收或结题结论为 “A”(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度申报立项时予以优先考虑;对评价结论“D”(同意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在2020年度申报立项时实行限制性立项;对评价结论“F”(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实行限制性立项。各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加快项目整改和完善,确保项目按设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并于2020年底顺利通过验收,否则予以撤项,请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准备。
联系人:王晓滢,0551-88569020
附件1.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2020年检查验收结果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