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考试(第二批)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工作计划及学院教学实际情况,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将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考试安排定为本学期第2周周末(3月20日-3月21日)进行并已顺利结束,第二批考试安排将定为本学期第3周周六开始(3月27日-3月29日)进行,为确保第二批期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的第二批补考(含上学期申请缓考课程)安排在第3周周六(3月27日)开始进行,请各辅导员务必通知课程不及格与课程缓考的同学做好相应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同学,没有期初补考资格,直接重修。实践环节课程(如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不安排补考,需重修。
五、在线开设的必修课不安排补考,课程不及格学生下一学年申请在线重修;在线开设的公选课不安排补考,课程不及格学生重新选修,修满规定学分即可。
六、计算机语言类课程不安排补考,直接重修或参加水平等级考试。
七、本次考试要求同期末考试,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者缺一不可。(如有丢失请提前去所在系开带有照片的证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八、各系部务必使用经系部审核过的命题试卷作为补(缓)考试卷,于规定时间前送教务处后统一付印。
九、系部教学主任助理应在考前一周通知到本系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各教师也可通过正方系统或在处查询本人监考任务信息,并按本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高质量地完成监考任务。
十、各系在考前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教育。
八、考生可通过附件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第二批)安排表》,查询本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第二批)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