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调整的通知
学院各部门各系部:
根据《关于调整2021年春季学期返校开学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院函[2021]5号)以及教务处学期工作计划及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原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调整至2021年3月6日和7日,各年级专业具体考试调整安排表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时间调整
原1月18号考试调整至3月6日,1月19日考试调整至3月7日晚上,1月20日考试调整至3月7日。
二、学生通知工作
1.各系辅导员负责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入场。
2.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可按照考试安排表上的时间以班级为单位参加考试,时间地点有所调整,请考生注意。
3.原2021年1月18日至20日的课程考试缓考申请全部作废。而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2021年3月6日和7日的课程考试,需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该课程以旷考论处。
三、考务工作要求
1.因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1月18日至20日的考试时间有所调整,原监考老师申请的监考调换申请全部作废。
2.所有教职工通过各教学主任助理查看本人监考任务,监考任务一经落实,不得随意调换。如监考教师因病(事)不能参加3月6日和7日的监考或需进行监考调换,需重新经开课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有关监考和课程主考工作的未尽事宜,按照考场记录单中监考和课程主考职责中相关条例执行。
3.各系部做好课程主考试卷领取与交接安排。
特此通知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部分课程期末考试调整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