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11-01浏览次数:266

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97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切合做好我院 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推荐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范围和限额

(一)申报内容

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我院2019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设二大类(一流本科建设项目、教学成果奖)9项项目(具体项目见申报范围和限额)。

(二)申报范围和限额

见附件1

     二、相关要求

(一)本年度各类项目须按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研究周期均为2年(即202011-20211231日)。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的要进行排序报送。

(二)各申报项目应参照《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3)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20191111日前,各教学单位要统一提交各类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1份(中缝装订、双面打印)、项目汇总表(附件5)等纸质材料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材料,非教学岗位人员申报材料可按学科专业门类归口到各教学单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王晓滢(材料命名格式:项目类别+姓名+项目名称)。

(四)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规定下达2019年度项目经费,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各项目申请人要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做好年度预算,按进度合理安排使用项目经费。

(五)2019年省级质量工程部分项目将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遴选推荐,获批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再作为校极项目立项。

(六)已有国家级、省级或校极质量工程项目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各级别的项目。

(七)正在主持国家级、省级或校极质量工程项目2项(含)以上且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继续申报任何类型、任何级别的质量工程项目。

(八)经学院评审完善后获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省级项目,自20191030日起,从省教育厅高教处网站http://jyt.ah.gov.cn/gaojiaochu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或上传申请书)。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111518: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晓滢  0551-88569020

 

附件:

  

附件1申报范围和限额.doc  

附件2: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doc  

附件4:2019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表.zip  

附件5: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