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19】1号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为了落实高校学术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科研选题选择权,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高校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除有在研安徽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外,其他在职在岗的硕士学位以上或中级职称以上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学校将严格审查把关各类科研申报项目,避免重复申报,确保项目设计科学、合理、可行,能够实现预期研究目标。
二、申报类别及指标
1、申报类别:高校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
2、指标:
(1)我院2019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限额申报10项(其中:重大1项,重点9项。重大项目数不超过申报总数的10%)。
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和24个新兴产业聚集发展基地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 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技术集成和协同攻关的申报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有合作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 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2)我院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限额申报3项,皆为重点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组织 “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 十三五” 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 “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三、项目经费
学校对科研项目经费统筹安排,列入预算,并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由院科技处统一管理、分期拨付。
四、其他
1.各系(部)自然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总数不低于6个(鼓励多报,超出教育厅限额的,若立题新颖、有创新点的可以列为校级科研项目并酌情给予经费支持)。
2.自然科学重点及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3.申报材料
(1)《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见附件)
(2)《系(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见附件)
4.时间安排
(1)4月10日前,各系(部)由系主任助理统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系部推荐2019年度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报送到科技处张莹老师,同时将以上纸质材料电子版以系(部)为单位发送至18545213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不接受个人申报,行政处室科研人员项目申报根据项目所属学科方向,将材料交至相关系部。
(2)04月10日-04月12日,科技处审核本年度申报项目。
(3)04月15日-04月17日,学院组织同行专家开展评审。
(4)04月18日-04月23日,学院将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5)04月24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学院科技处统一报送安徽省教育厅科研处。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咨询科技处相关人员。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