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8-11-30浏览次数:345


院教函201819

 

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13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质量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及2018年度实施计划,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类别及要求

(一)课程类建设项目

1.精品线下开放课程。根据我院《关于第一批泛雅网络课程建设验收结果的通知》院教函【201801号文件,本年度拟从第一批验收合格的14门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经课程负责人申请,立项为校级重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从中择优推荐2门省级立项。申报人在填写省级、校级申报书中必须提交课程已建成资源清单及拟建设资源清单。未通过学院验收的课程本次不得申报省校级线下开放课程项目。

(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项目

2.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各系(部)本年度组织申报教研项目数原则上不多于4项,其他职能部门若有针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课题也可组织申报,本年度拟设10个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含思政单列课题1个)。申报省级重点及省级一般项目要求为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的项目且研究达到一年以上的项目,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已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即2017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人本次可申报省级教研项目,从中择优推荐4个省级立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5%

(三)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类项目

3.高水平教学团队。本年度拟设3个校级教学团队,2017年立项为校级教学团队的项目可优先申报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学校择优推荐省级高水平教学团队1个。

4.教坛新秀。各系(部)本年度组织申报推荐教坛新秀人数原则上不多于2人。系(部)推荐人选应参照2018年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中老师表现及历年学评教排名情况。学院从系部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省级教坛新秀4人。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5.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本年度拟设立3个校级重点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项目(其中2个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个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2017年立项为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学校从中择优推荐省级2个。

二、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

1.各申报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同类项目超过2项(人)需要排序,于2018125(星期三)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签章后,汇同项目申报书每项一份(含附件和支撑材料)报教务处,电子材料同时发教务处席冬亮。

2.经评审后获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省级项目电子版经申报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签名盖章需上传扫描件),可从20181210起,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注册、填报、和上传材料。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121218:00

三、其他

1.各单位负责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初审工作,项目申请人应参照《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规范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2.各单位申报的项目按要求上报后,学院将组织专家组,结合“项目纸质材料”和各单位上报的排序情况以会评方式完成立项及遴选推荐评审工作。

3.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请参照《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要求执行。《2018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各类项目申请书及《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一流本科教育建设项目形式审查规范》等材料见附件。 

附件:

附件1: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最终版).doc附件2: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请书及项目形式审查规范.zip附件3:学院2018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限额分配表(合并指标)).xls附件5:各单位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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