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期初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将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及开展期初教学情况检查等项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及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一、期初教学工作安排
1.2018年9月1日~9月2日任课教师在本系(部)领取教师个人授课任务书(并核对)等教学文件,各班级课程表由辅导员负责发放;教学日志、教案和教学日历模板(电子版)由各系(部)教学主任助理提供。
2.第三周周五前,由各系(部)将本单位本学期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课程大纲(均为电子版)汇总后交教务处 (并附缺少的教学日历和课程大纲清单)。
3.各教学单位请于第三周将已落实实践任务表、实验运行表、实习计划表报教务处,以备核查。
4.本学期听课要求:按照期中教学检查相关要求执行。
5.期初补(缓)考工作在第0周(9月1日-9月2日)进行,涉及各开课单位提前准备试卷。各系辅导员负责通知有关学生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校网站。
6.各系请务必核实统计好学生成绩,做好学位提醒、学业警示和学籍处理工作,并注意及时做好学生异动后的免修、补修等工作。
二、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学校将对开学正式上课第一天(9月3日)的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实验室准备工作、教室教学设施完好状况及实践环节教学安排情况进行集中例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表一。
2.各系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期初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期初教学工作情况检查表”(附表二),于9月11日(第二周周二)下午4:00前报教务处。
附表: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