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文件已经下发(附件1),我院2017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已经产生,现与2017年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一并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做好开题工作,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填写《项目任务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本年度省、院级项目的建设研究周期均为2年。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006)文件规定执行。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制定详实的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应填报《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应填报《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应附有项目开题报告或建设方案(模板自定)。
三、教务处将于5月17日组织召开学院质量工程开题论证会,各省级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逐项汇报,时间控制在8-10分钟,院级项目负责人列席参会。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结合论证会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后的省级项目任务书将上传至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系统上传截止时间为5月24日,院级项目任务书应于5月17日前提交教务处备案,无需上传系统。项目立项时间以省教育厅下文日期为准,建设周期自2017年12月31日起。
四、各项目所在系(部)要切实加强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领导和监督,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设定的建设任务和要求按时完成建设工作,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43号( http://www.ahedu.gov.cn/1569/view/578400.shtml)
附件3:安徽省教育厅质量工程任务书.doc 附件3:院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