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院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3-15浏览次数:2

各系部、各相关单位:

为不断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坚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强化质量意识,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加强课程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丰富课程资源,增加课堂的吸引力,以良好教风促进学风的提升,保证和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激发学生学习的内生动力,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全面加强课堂教学过程的监督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为学院发展进入新阶段夯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重视本科教学,加强课程建设,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活动的顺利推进和落实,学校成立“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林瀚 张伟林

副组长:赵彦强 赵治滨 王志建 魏宪友 吴约 田园

成 员:邵艳、蔚芝炳、宇晓锋、黄曼平、曹泽、谢胜利、林岳、王利康、赵怀志、陈大伟、黄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吴 约(兼)

副主任:赵怀志  陈大伟  黄娜

成 员:张婷 石明明 潘杰 席东亮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学院领导、相关职能处室领导、系部领导听评课活动,深入一线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管理和教学条件保障中存在的问题。活动期间要求各级领导主动参与听评课活动,其中,院级领导不少于2次;系主任、主任助理、专业负责人、专业助理不少于3次;教务处领导不少于4次。

    (二)各系部应积极开展教师示范课与相互听、评课活动。各系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经验相互交流活动,通过多种听课形式,形成对本单位“精彩示范课堂的共识,并对每位教师及所授课程根据教学能力和教学经验的实际表现给出客观评价和三个区段排序,第三区段人数不少于本单位教师人数10%。

    (三)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的预赛。结合相互听、评课活动,按照本单位教师人数10%的比例,推荐课堂教学能力相对突出的教师作为选手参加下学期学院举办的首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决赛阶段比赛(比赛具体事宜另行发文通知)。

    (四)各系部至少各组织召开1次学情分析会和学生座谈会。学情分析会主要分析学生考试成绩偏低、课堂纪律松散的原因,探讨改进办法;学生座谈会,主要分析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听取学生对本科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五)课程建设。各系部要组织召开1次在线课程资源建设经验交流会,研讨第一阶段课程建设得失,做好第一阶段未通过验收课程的整改及第二阶段的课程建设工作。

    (六)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系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组织落实情况。

    五、活动步骤及开展办法

本次活动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27日,分为三个阶段展开。

(一)宣传动员和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3月19日-23日)

1、宣传动员。各系部向全体师生传达本通知精神,并组织学习、宣传,使教师和学生充分了解学院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及活动安排,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参与各项活动。

2、各系部根据学院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会同听评课活动安排计划于3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

(二)活动正式开展阶段(2018年3月26日4月20日)

各单位、各系部按计划开展活动。

(三)活动总结阶段(2018年4月23日——2018年4月27日)

1、各教学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随同本单位“精彩示范课堂的推荐名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决赛选手的推荐名单,所有本单位老师本学期开设课程评价及排序情况表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

2、学院将组织人员对各系部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核查。对在质量月活动中组织有力、落实到位的系部给予通报表扬;对各系部报送的精彩示范课堂经组织专家认定后,授予院级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在本次质量月活动中发现的教学效果不尽理想的问题课程和教师,所在系部要尽快确定整改帮扶措施并落实到位,整改帮扶措施须报教务处备案,学院将组织力量进行后期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一)开展“课堂教学质量月活动是学院首次开展的一项旨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专项活动。各系部、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课堂教学建设、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好活动,务求取得显著实效。

(二)各教学单位是本科教学和课堂教学的管理主体,各系部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系部要成立本单位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学院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有计划按步骤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三)本通知提及所有需上报材料均按纸质一式一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教务处存档;电子材料报教务处黄娜。

附表1:课堂教学听课评价表(供参考).doc

附表2:系部听、评课计划表.xls

附表3:系部开设课程评价及排序情况表.xls

附表4: 系(部) “精彩师范课堂”推荐名单表.doc

附表5: 系(部) 推荐青年教师课堂讲课比赛决赛名单表.doc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