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构建完善校本特色课程建设体系,强化优质教学资源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切实推进课堂教学方式和教学方法的转变,打造“传统教育+在线环境”的本科教育混合环境,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建设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依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等文件精神,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泛雅平台为依托,通过整合各类课程教学资源,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方法,促进线上线下互动,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整体推进课程体系建设。
加强课程建设应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丰富完善校本课程教学资源,要以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的深度融合为重点,大力加强课程教学信息化建设,推进课堂教学过程信息化。
二、建设目标
至2018年底,本校每位专任教师在泛雅平台中至少建设完成一门课程,全校教师完成80-90门左右教学资源相对丰富完整,基本涵盖各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建设任务。
三、建设办法
各系(部)要结合本单位开设课程特点,统筹规划制定分阶段课程建设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建设进度。原则上,优先建设课时量大、开课专业多的“量大面广”通识基础课程 ,以及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确定的专业核心课程。按照学校教学工作的实际,课程建设分以下三个阶段具体实施:
1.第一阶段(2017年5月-2017年8月):
各系(部)确定3-5门作为第一批次建设课程,搜集整合课程资源,按期注入“泛雅平台”。
2.第二阶段(2017年9月-2018年1月):
各系(部)在总结第一阶段课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本单位分阶段课程建设,开展第二批次4-7门特色课程建设。
3.第三阶段(2018年2月-2018年10月):
各系(部)完成本单位按课程建设计划中列出的其他课程建设。
四、建设要求
所有纳入实施范围的课程均要认真开展课程教学资源建设,并在实际教学中加强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方法,试点“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在泛雅平台进行课程建设的内容须能够涵盖课程相应领域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典型案例、综合应用、前沿专题、热点问题等内容,具有基础性、科学性、系统性、先进性、适应性和针对性等特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保密和法律规定,适合网上公开使用。
2.课程建设内容可分为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基本资源主要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知识点、教学录像片段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拓展资源主要包括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与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慕课”课程等。
3.学校鼓励教师按课程特点,探索 “翻转课堂”教学方式。课前,通过教师推送任务,安排引导学生自主预习网上的课程建设资源;课中,教师主要围绕具体目标、任务和问题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应用型教学,积极构建“传统教育+在线环境”的混合情境;课后,在“泛雅平台”上互动交流学习内容,及时答疑解惑,完成知识点习题和测验。通过这种课前、课中、课后的全过程学习,增强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自主性,提升个性化互动教学水平。
五、建设保障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已进入“泛雅平台”的课程的建设成果依据相应的建设要求和标准逐批次、逐课程论证验收。验收标准另行通知。
2.通过验收的课程,每课程给予课程建设费2000元,用于资助进一步更新完善教学资源和课程建设研究,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对于首次验收未通过的,给予一次延期,延期暂定4个月,延期后验收通过的给予课程建设资源费2000元;延期后验收仍未合格的,取消承担任务教师的课程建设权限,另行安排其他教师完成该课程建设任务。
3. 学校鼓励建设好并通过验收的课程探索“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改革,经“泛雅”平台教学管理大数据及有关专家认定,成效较好的每开课学期标准课时量在原基础上增加15%,成效显著的增加20%。评价标准另行通知。
4.学校鼓励各系(部)成立教学团队,组织教师积极投身课程建设,优先推荐有课程建设资源、且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参加省级精品资源开放课程遴选推荐,同等条件下课程建设成绩突出的教师在教学评优、职称评审中优先推荐。
六、其他
1.各系(部)应在2017年5月10日前,向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本单位课程分年度建设计划(报送格式参见附件1)。
2.在“泛雅平台”中建设的课程应按照有关建设要求,把握课程资源的建设进度,学校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会议,由课程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相关情况。
3.课程建设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系(部)、有关课程负责教师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建设工作,加强课程教学方式的转变,确保课程建设在实际教学中的运用。
特此通知。
附件2: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承担课程建设任务专任教师名单表.xls
教务处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