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1-20浏览次数:19

各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将安排在本学期第0周周末(2月18日-2月19日)进行,为确保期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含上学期申请缓考课程)0周周六(2月18日)开始进行,请各位辅导员务必通知课程不及格与缓考的同学做好复习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二、理论课课程总评成绩低于30分的同学,没有期初补考资格,需参加毕业前补考。实践性课程(如独立开设的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等)总评成绩达不到60分,不安排补考,需重修。

三、部分补(缓)考课程未统一安排考试时间,请相关考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安排补(缓)考事宜。各主讲(助教)老师需在开学第周周末前录入学生补(缓)考成绩。计算机语言类课程补考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并通知。

四、本次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考试,两者缺一不可(如有丢失请提前去所在系开带有照片的证明,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场需按号入座并服从监考教师安排。

五、各系部根据教务处安排218日前统一完成交接试卷

六、各教师可通过正方系统查询本人监考任务信息,并按本院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完成监考任务。

七、请各系在考前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试行)》,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

八、考试具体安排请参见附件一《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考生可通过附件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查询本人考试时间、地点及座位号。

附件: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安排表.xls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补(缓)考学生考试信息查询表.xls

教务处    

2017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