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语言课程补考定于2016年9月8日(第一周周四)晚上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英语Ⅳ》课程补考考核的各环节要求均与所在学期期初补考安排要求一致。
二、有关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三、各相关系辅导员应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按时参加考试。
四、如《大学英语Ⅳ》课程考核未通过,但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及以上),可在第二周前提交《大学英语Ⅳ》课程免修申请表至系教学秘书,并按院字[2015]003号文折算成《大学英语Ⅳ》课程成绩。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本学期期初补考安排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