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籍学业警示和学位提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2浏览次数:12

各系:

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现开展我院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学籍学业警示和学位提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依据

对全院2014级学生的学籍处理按《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院字[2014]0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处理流程

1.各系汇总上学期首次考核不及格课程学分为8学分及以上学生,并对学生进行学位提醒。

2.各系汇总上学期不及格课程学分为8学分及以上学生,并对学生进行学籍学业警示。

三、办理要求

各系要认真审查学生成绩,并依据汇总表和系对学生的谈话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汇总表(包括电子版)、谈话记录复印件和系书面报告纸质版需于4月30日前报教务处陈大伟老师处。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位提醒汇总表.xls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学籍学业警示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