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入春以来,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有所上升。根据《学校结核病防工作规范(2017版)》规定,对我院做好预防控制措施建议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制定周密的防控措施。后勤保卫处组织联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学院开展工作。
二、健康教育。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进行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结核病等传染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的歧视。
三、学校环境卫生。各单位应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等涉及学校卫生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动员部门师生员工加强办公场所、教室、宿舍、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自觉做好身边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
四、监测与报告。落实晨检工作,对因病缺勤病因情况进行追查及建立登记制度,重点了解部门职工、学生是否有咳嗽、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及时了解部门因病缺勤职工、学生的患病情况,发现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后,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五、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后勤保卫处组织对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生进行筛查,并请辅导员、授课教师积极配合筛查工作。同时要求密切接触者进行自我观察,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辅导员应当在校医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随访复查。
六、学生休复学管理。根据休学诊断证明,教务处、所在系应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凭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复学诊断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特此通知!
后勤保卫处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