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是世界结核病防治日。
一、结核病是一种可以防治的慢性传染病。它是因机体免疫力下降,感染结核杆菌后所致,全身各个器官均可受累,但以肺部最为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把结核病列为乙类传染病进行专病管理。人群普遍易感,15-54岁青壮年发病居多占80%左右,全年均可发病。病源体为结核分枝杆菌,在被感染结核菌后,约1/10的人终身有可能发病。
近年来,全球结核病疫情呈上升趋势。据我国统计资料表明,结核病是目前在校生影响学业、因病休学的重要疾病之一,是危害学生健康的常见病。因此,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要有所了解,“寓预防于治疗”,保证顺利完成学业。在此主要介绍肺结核病的基本防治知识。
(一)肺结核病的传染源
肺结核病的传染源主要是排菌的肺结核病人(尤其是痰涂片阳性未经治疗者)。当病人咳嗽、喷嚏或大声说话时,肺部病灶中的结核杆菌随呼吸道分泌物排出到空气中,健康人吸入后发生结核感染,形成原发病灶发生结核病。所以,早期发现病人,控制传染源非常重要。
(二)肺结核病的传播途径
肺结核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呼吸道经飞沫传染和尘埃传染。感染的次要途径是经消化道进入体内,如饮用未经消毒的带有牛型结核分枝杆菌的牛乳,可能引起肠道等感染。
结核病是如何传染的?当传染性肺结核患者通过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等方式经鼻腔和口腔喷出体外,在空气中形成气雾(或称为飞沫),较大的飞沫很快落在地面,而较小的飞沫很快蒸发成为含有结核菌的“微滴核”,并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如果空气不流通,含菌的微滴核被健康人吸入肺泡,就可能引起感染。
(三)临床表现
被感染结核分枝杆菌后不一定发病,是否发病要看每个人感染结核感菌的多少、毒力强弱、体质、心理、精神、营养、生活(学习)环境等因素,一般被感染者中10%的人可能发病。
肺结核患者的主要表现有:低烧乏力、食欲减退、盗汗、妇女有月经不调等全身症状,肺部有咳嗽、咯痰、咯血、胸痛或不适、呼吸困难等表现。由于现在一些患者抗生素的广泛运用等导致症状不典型或无自觉症状(特别是学生),加之以上这些症状属非特异性,只有在体检透视时才发现肺上有阴影而被发现。病人早期发现、旱期诊断较为困难。还有一些患者忽视病情未就诊,成为隐性传染源,这是导致学校肺结核暴发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般而言,凡有咳嗽、咳痰二周以上或咯血,痰中有血丝者,该患者有就有可能患了肺结核病,属重点筛查对象,应该引起医生、家长、老师的高度重视。
二、学校的结核病疫情及特点
(一)学校疫情特点
1. 学生结核病早期症状不典型、体征不明显,甚至无自觉症状,易忽略;
2. 一部分学生是通过体检才发现患有肺结核而就诊;
3.好发年龄一般在12岁以上,以学生居多;
4. 学生患者治疗效果好,治愈率高;
5. 人群集中,易发生暴发流行。
(二)青少年学生易受肺结核等传染病危害的原因
1.青少年学生都正处于青春发育阶段,内分泌变化快,心理不成熟,情绪易波动,再加上各种营养需求量大,容易造成营养缺乏,加之学习紧张,精神压力大,休息时间少等诸多原因,导致了抵抗力下降。
2.青少年学生由于距接种卡介苗的时间较长,特异性免疫水平降低;
3.由于多数患病学生症状不典型,对咳嗽发烧不在乎,家长又不了解,学校也没注意到,如果学生本人不说,就容易掩盖病情,不能做到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治疗。
4.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场所,学习、住宿环境拥挤。肺结核是通过飞沫经呼吸道感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一旦有肺结核病患者,就更易在校园引起传播。
5.传染源管理不到位。由于肺结核病是一个慢性病,治疗时间长,一般要在6-8个月以上,除少数较严重的患者需住院治疗外,一般不会对生活、学习产生较大影响。所以,一些学生患者不愿休学。学校也不愿意轻易让其停课修学,加之如果学校校医对学生患者没进行特殊管理,因此很容易在学校成为传染源传染他人。
6.近些年来,一些学校健康教育环节薄弱,忽视了肺结核等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学校老师、学生对肺结核病的预防知识贫乏。学生体检制度不落实,一些学校根本未组织学生体检,不能早期发现病人。
三、学校如何做好肺结核病的防治工作
(一)多形式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学校开展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不但可以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发生结核病,同时也可对全社会的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发挥重要作用。我院各系部可结合本部门实际,采用简短的课堂内教学或利用课外活动等形式,开展学生结核病健康促进活动,提高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识的了解和参与。
(二)及时发现、报告、管理肺结核疫情
肺结核患者的首要症状一般为连续二周以上的咳嗽、咳痰,如果同时痰中带有血丝,就有极大的可能是得了肺结核病,其它常见的症状还有低烧、夜间盗汗、午后发热、疲乏无力、体重减轻等。如果同寝室或同一个教室有以上症状的学生不断出现或超过3个人时,更应该特别警惕。
首先学校应及时督促其可疑肺结核病人到结核病防治所接受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和早隔离,严防结核病在人群中的感染和暴发流行。
其次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提高警惕,随时监督、检查患病学生的班级、寝室是否有新病人发现,若有或超过3人以上者应及时向属地疾控中心、结防所报告,并采取防疫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第三要做好在校结核病学生的治疗和管理工作。由于肺结核病是一个慢性传染病,治疗时间长,一般要在6-8个月以上,除少数较严重的患者需住院治疗外,一般不会对生活、学习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对确诊的传染性肺结核病人要实行休学,在家隔离治疗,由家庭所在的卫生院负责管理,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所的证明方可复学;对非传染性病人在治疗期间可以继续上学,校医院负责管理,监督化疗,确保规则用药。
(三)积极做好预防工作
1.预防结核病传播最主要的措施是及时发现和治好传染性的肺结核病人。对有连续咳嗽、咳痰超过三个星期的学生,应立即动员他到结核病防治所检查,并按医生要求正规治疗;对与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人员要进行登记并做相关检查;对已经感染结核菌的人群,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预防结核病的发生。
2、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报告、处理、控制学校师生的肺结核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严防结核病在人群中的感染和暴发流行。
3、要做好结核病患病学生的治疗和管理工作,控制传染源。
4、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结核病等传染病患者。认真做好新生入校体检和每年的教职员工健康检查工作,并将结核病检查(PPD试验、X光胸透)列入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5、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校园环境的清扫与消毒工作,对教室和集体宿舍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新鲜,减少结核病的感染和传播机会。
6、要切实做好学生的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7、要加强学生的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作者:张永刚 审稿: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