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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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转发学校《关于2022年暑期放假和轮休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根据上级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就2022年学校暑期放假和轮休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期放假和轮休时间安排
1、学生:6月13日—6月17日分批次错峰离校,6月18日(周六)开始放暑假。
2、教职工:在全面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任务后,6月27日开始弹性做班,7月4日(周一)开始轮休。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1、学生:老生分别于8月27日(周六)至北城校区报到、8月28日(周日)至滨湖校区报到,8月29日(周一)开始上课;2022级新生分别于9月1日(周四)至北城校区报到、9月2日(周五)至滨湖校区报到,9月3日(周六)入学教育,9月4日(周日)开始军训。
2、教职工:行政、管理人员8月24日(周三)到岗上班,教师8月25日(周四)到岗上班,做好秋季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暑期有关工作要求
1、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学校2022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和年度重点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好本单位暑期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提前谋划秋季学期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在保证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的前提下,安排所属教职工轮休。
校属各单位要确保本单位至少有80%人员能参加专升本考试工作(6月30日-7月3日)。
2、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精准掌握师生离校时间、到达时间地点、交通方式等,逐人建立信息台账,形成离校工作闭环;师生要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前往国(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离开合肥的,需提前向学校报告,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肥(具体见附件2)。各单位要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体师生暑假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避免人员聚集。
暑期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所有人员入校时严格落实核验身份、扫码测温、“两码”联查等管理规定。校外人员、车辆原则上不进校,确需进校的需经学校批准。离校学生未经审批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要严格控制校内聚集性活动,举办大型活动前需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审批同意,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暑期学校风雨操场、图书馆等场所不对校外开放。
3、继续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校门查验制度,外来人员非必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具体见附件3)。学生暑假留校期间,校园实行非必要不出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出校,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方能出校,出校仅限在合肥市内活动,当天返回;若出校离开合肥市的,需经带班校领导审批同意。留校学生凭“2022年暑期留校证件”进入校园,学生处负责留校学生动态统计工作,做好日常教育和管理。
4、做好在校师生管理服务。加强对师生员工、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安全教育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要安排好暑期在校师生的疫情防控、生活学习等,积极做好就餐、购物、收发快递等保障工作,按需求开放校内学习、锻炼等重点场所,满足就诊就医等特殊需求,教育指导学生严格遵守学校暑期疫情防控的管理规定,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5、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暑期值班由校领导带班,统筹安排机关各部门参与值班,负责处理学校有关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严守值班纪律,保持信息畅通,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各部门暑期因工作需要来校工作的,至少提前1天报校办公室统一安排。校疫情防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及时关注学校所在地、全国其他地区疫情形势变化,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和涉疫舆情,随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采取措施果断处置。
6、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切实做好防疫、防火、防汛、防盗、保密等工作,排除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后勤保卫处要加大校园、宿舍区、校内住宅等场所的巡查监管力度,充分利用暑期对教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图书馆、风雨操场、电梯等重点场所和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进行排查整治和维修保养。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