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奖评优认定工作。10月16日下午,建筑与艺术学院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此次认定工作。本次会议由建筑与艺术学院学院院长陈晓华主持,评议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本次评选严格按照评审程序,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会上,评议小组对所带专业申请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奖评优的学生情况进行查阅,根据学生是否违规违纪、贫困等级、对学生家庭情况摸排、对身边同学进行询问、成绩排名、综合表现等进行评选。最终认定建筑与艺术学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62人。
此次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奖评优认定工作,建筑与艺术学院旨在提高学院学生培养质量,选拔优秀人才。同时,营造学院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促进学校优良学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激励低年级学生珍惜青春时光,不负韶华、努力奋斗。
(图/文:童锐,通讯员:王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