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3年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相关要求
1.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所有师生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2.加强安全管理。各单位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减少流动、绿色出行,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3.严格值班值守制度。假期坚持校领导带班,机关各部门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后保处要安排人员做好校园巡查。如遇紧急、重要情况或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妥善处理,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