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代会基础知识问答(三)

发布者:建大城建发布时间:2021-12-06浏览次数:808

  21、党内选举为什么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党章规定,在党内选举中,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选举或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或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使选举人免除顾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也可以有效地避免可能出现的某些违反党内选举规定的行为,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2、党内选举中哪些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哪些人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代表时,正式党员(包括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只持有临时组织关系即党员证明信的党员,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进行选举时,候补委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3、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是否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对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析。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不能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虽然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提名为委员候选人,但从有利于工作和有利于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出发,这些同志一般不宜提名为委员候选人。对于历史上曾经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处分,留党察看期满后已恢复了正式党员权利的党员,如果确已认识并改正了所犯错误,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得到所在党组织和大多数党员的信任,具备委员候选人条件的,可以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24、为什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要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选票上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多年实践中证明简便易行,也可以避免人为造成候选人获选机会不平等的情况。这样做,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应当指出,在实行差额选举时,选举人应考虑被选举人的各方面因素,慎重选择人选,不能简单地按照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画选票。在候选人较多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这一点。

25、计票人如何产生?其职责是什么?

党内选举应设计票人,规模较大的会议还可设总计票人。计票人可由选举人推荐,会议领导机构或主持人确定;也可直接由会议领导机构或主持人指定。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计票人。

26、选举大会应如何产生和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监票人、总监票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并熟悉选举工作的同志担任,并须从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选举人中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由选举人推荐提名,提交党员大会(党代表大会)或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27、哪些人不能担任选举大会的监票、计票工作?

已被提名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28、获得超过半数票者少于应选名额时怎么办?

正式选举时,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另行选举。当选人数接近应选人数,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9、获得超过半数票多于应选名额时怎么办?

在选举有效的前提下,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原则上都取得了当选资格,但由于应选名额所限,只能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当选人,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这样做,既体现了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也体现了党内选举平等的原则。

30、没有党的正式组织关系的党员能否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

根据《党章》规定的精神,只有正式组织关系并被编入某个党组织的正式党员,在该党组织内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外单位转来的正式党员,如果只持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即临时组织关系,而没有“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即正式组织关系的,不能被提名为该党组织的委员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