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杜绝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乱象,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院字【2018】021号)文件规定,未经批准禁止学生擅自在校外住宿,现就摸排整治学生外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组织辅导员及学生骨干队伍深入到各班级、学生宿舍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本系学生在校外住宿的人数及具体情况,并填好《校外住宿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由各系主任签字盖章于11月16日前交学生处。
2、对排查发现在校外住宿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联系,各系要加强教育管理,限期搬回学校宿舍居住,并加强宿舍内部的管理。对违规校外住宿,经教育拒不返校住宿者,将取消其评奖评优资格及各类资助资格。做到“不遗漏,不包庇”,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3、因特殊原因且符合规定需要校外住宿的学生,经家长同意后,须填写《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租(住)房申请表》、签署《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完成批准手续的学生须将相关材料报至本系、学生处和后勤保卫处备案。
4、对批准校外住宿期限已到或不足一个月的学生,各系要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要求学生限期搬回学校宿舍或办理校外住宿延期手续。
5、宿舍管理员要定期对夜不归宿同学进行排查,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者需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6、严格管理,常抓不懈。各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在校住宿情况,形成常态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防控学生在校外住宿,在各系排查后发现仍有学生在校外住宿,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纳入年终考核。
7、各系、辅导员,要加强对本系批准后在校外居住的学生管理,做到情况明、动态清、可管控,确保信息畅通,防止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1.校外住宿(学校以审批)排查情况汇总表
2.校外住宿(学生擅自校外住宿)排查情况汇总表
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
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校外组(住)房申请表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
2018年11月5日
附件3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住宿安全责任告知书.doc
附件4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学生校外租(住)房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