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为充分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我院在图书馆一楼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院长张伟林,副院长王志建、吴约,党委副书记魏宪友以及教务处、学生处、各系学工秘书等参加会议。党委副书记魏宪友主持会议。
会上,学生处处长王利康、教务处副处长陈大伟分别对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重点对新规定中关于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两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新规定对学籍管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转专业及学生申诉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修改,突出了高校立德树人、注重学术诚信管理、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等特点。
张伟林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我院指明了今后的办学方向,对我院的办学行为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有力的推动了我院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新规定对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伟林要求教务处、学生处要根据新规定认真起草或修订学院相关文件,各系、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要扩大学习范围,带领学生学习理解新规定内容,为学院今后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充分的思想理论准备。
(作者:张敬知 审稿:魏宪友)